台灣行政院公報-申請載飛員檢定者應接受之其他相關訓練

教育部體育署公告

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臺教體署全(三)字第1110020418號

主  旨:公告申請載飛員檢定者應接受之其他相關訓練。

依  據: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5條第4款。

公告事項:

一、符合「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」第5條規定之其他相關訓練如下:

(一)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各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機(關)構或相關團體、急救責任醫院、消防機關及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等單位所辦理之基本救命術、野外急救、急救、救護技術相關訓練課程。

(二)國內外合法立案之緊急救護相關團體所辦理之基本救命術、野外急救、急救、救護技術相關訓練課程。

二、本案另載於教育部體育署全球資訊網站(https://www.sa.gov.tw/)網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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