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部體育署公告
中華民國111年5月30日臺教體署全(三)字第1110020418號
主 旨:公告申請載飛員檢定者應接受之其他相關訓練。
依 據: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第5條第4款。
公告事項:
一、符合「無動力飛行運動專業人員資格檢定辦法」第5條規定之其他相關訓練如下:
(一)衛生福利部公告之各級救護技術員訓練機(關)構或相關團體、急救責任醫院、消防機關及各級衛生主管機關等單位所辦理之基本救命術、野外急救、急救、救護技術相關訓練課程。
(二)國內外合法立案之緊急救護相關團體所辦理之基本救命術、野外急救、急救、救護技術相關訓練課程。
二、本案另載於教育部體育署全球資訊網站(https://www.sa.gov.tw/)網頁。